|
|
|
杭州富阳华达实业有限公司
电话:0571-23286578 23286579
联系人:华建华 18868831578
24小时销售热线:17816851718
E-Mail:hzhdqzj@126.com
地址:杭州市富阳区大源镇望仙路5号 |
|
|
|
新闻动态 |
+ 您现在的位置是: 网站首页 >> 新闻动态 |
|
发布者:华达起重机厂 发布时间:2015/8/31 阅读:1616次【字体:大 中 小】 | |
杭州起重机操作人员在特殊条件下工作的一般安全要求:
1.遇大风、大雨、大雪或大雾天气时,起重机应停止作业,并将起重臂转至顺风方向。风速大于10m/s时,不准起吊任何物体。最长臂工作时,风力不得大于5级。
2.在雨雪天作业时,应先经过试吊,确认制动器等机构灵敏可靠后,方可进行作业。制动带淋雨打滑时,应停止作业。
3.夜间缺乏良好照明条件时严禁实施吊装作业。4.在起重量指示装置有故障不能使用的情况下,应按起重性能表规定,确定起重量,吊具重量应在总起重量之内。超过额定起重量时不吊。
5.抱闸或其他制动安全装置失灵不吊。
6.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吊。
7.埋在地下不拔吊。
8.歪拉斜挂不吊。
9.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挂不牢不吊。
10.当使用起重机与安全要求发生矛盾时,必须服从安全第一的要求。
杭州起重机操作人员在作业后的一般安全要求
1.工作完毕,应将机车停放在坚固的地面上,吊钩收起,各部制动器驻牢,操纵杆放到空挡位置。
2.进行日常起重机维护保养并做好交接班工作。 |
上一篇:起重机的桅杆竖立细节事项
下一篇:发展一机多用产品
|
|
【打印本页】【返回前一页】【关闭窗口】 |
|